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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版本對真相地平線-不致混淆誤認

歐盟普通法院(GC)於20254月就美國Verizon公司針對VersionTech 公司商標註冊提交無效申請,判決撤銷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上訴委員會先前裁定兩造文字商標 "VERSIONTECH"   與   "VERIZON"   之間存在混淆誤認可能性(Likelihood of confusion)。因 "VERSIONTECH"   申請商標指定使用於歐盟第9與第11類商品,包括智慧手機、平板電腦與充電器等電子設備,與Verizon公司先前歐盟商標   "VERIZON"   存在混淆可能性,EUIPO上訴委員會以兩商標近似且指定使用於相同或類似商品與服務,應存在混淆誤認可能性,尤其對於德語文消費者而言。
然而,歐盟普通法院持不同觀點,其雖認同繫爭商品與服務卻相同或類似,但  "VERSIONTECH" 與 "VERIZON"   兩商標之間有顯著差異:從視覺與語音分析兩者僅共享首音節 "VER",前者意涵「版本」、後者意涵「真相」(拉丁文Veritas),其他拼字則在結構、長度與節奏上有顯著差異;另從概念來看,"VERSIONTECH"   讓人聯想到產品技術版本,而 "VERIZON"   對消費者或指涉特定真相的地平線。此外,法院指出相關公眾(包括一般消費者與專業人士)將根據商品種類與成本表現出中等到高等不同的關注度,進一步降低混淆誤認的風險。基於上述識別性(Distinctiveness)之判斷,法院撤銷上訴委員會裁決並命Verizon公司負擔兩造裁判費。
說到底,本案例再次彰顯概念清晰度(Conceptual Clarity)與消費者認知(Consumer Perception)如何在商標訴訟中發揮關鍵影響。

(部分摘錄GPT-4 答詢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