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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最高法院AI聽證會瀰漫情緒感知

英國最高法院於20257月下旬舉行兩天的聽證會,目的在辯論針對「人工神經網路」(Artificial Neural Network, ANN)算不算具備技術貢獻(Technical Contribution),而不僅是有指令功能的電腦程式?案起一家專注開發「情緒感知」(Emotional Perception)AI系統之英國軟體公司 ”Emotional Perception AI Ltd”推出一種利用ANN音樂系統,其特點是不需依賴人類標籤(如搖滾、爵士)而由音樂的物理特性(如節奏、旋律)分析情緒,能貼近使用者需求推薦「情緒相似性」音樂檔案,EPL公司稱係人機互動技術上一大突破而提出專利申請。
英國智慧財產局(UKIPO)依據《1977 年英國專利法》規定純粹電腦程式不能申請專利,認為該ANN訓練結果(權重與偏差)本質上仍是「一組指令」,推薦音樂是主觀而不算技術貢獻,故否准該專利申請;EPL公司提起訴訟,主張ANN系統不只是程式,而是經訓練後具自動運作特性之「技術結構」,其推薦音樂的方式是技術性而不只是主觀感覺。於前二訴訟審級中英國法院曾援引「遨途四步驟測試」(Aerotel Test)判斷技術性,包括解釋發明內容、找出真正技術貢獻、該貢獻是否為純程式、數學公式或商業方法等排除項目及確認該貢獻的技術性,EPL公司則提請英國最高法院改採歐洲專利局(EPO)較近期判例中所謂「任何硬體方法」(Any Hardware Approach)
本案係英國第一次由最高法院審理AI技術專利申請案,其結果允將影響AI發明專利數量、英國與歐盟於AI領域專利審查標準之一致性及未來AI技術在英國法律上定位。說到底,當前AI技術蓬勃發展下,舉如ANN可否獲得專利至關重要,但如本英國案例所示,專利法規中可專利性排除條款似已排除AI技術成為發明專利之可能性。

(部分摘錄 GPT-4 答詢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