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提出一發明專利申請案如下:
【發明名稱】
壓感性黏著劑組成物
【請求項1】
一種壓感性黏著劑組成物,其包含可交聯的丙烯酸系聚合物;多官能性交聯劑;及多官能性丙烯酸酯。
【圖式】無
(一)發明人在研發過程中,曾使用ChatGPT查找一般技術資訊。申請人於提交專利申請文件時,規劃將ChatGPT列入共同發明人,請從代理人角度提出相關建議。(5分)
(二)申請時說明書記載如下,將請求項1修正為「一種壓感性黏著劑組成物,其包含可交聯的丙烯酸系聚合物;多官能性交聯劑;及多官能性丙烯酸酯,其於室溫的黏度為3,500cP至10,000cP。」其修正是否超出,並請說明其理由?(5分)
【說明書】
實施例1記載之壓感性黏著劑組成物在室溫所量測的黏度為3,000cP;實施例2記載之壓感性黏著劑組成物在室溫所量測的黏度為13,000cP。(說明書其餘段落未揭示黏度數值)
(三)申請時說明書記載如下,將請求項1修正為「一種壓感性黏著劑組成物,其包含可交聯的丙烯酸系聚合物;多官能性交聯劑;及多官能性丙烯酸酯,其於室溫的黏度為3,500cP至12,000cP。」其修正是否超出,並請說明其理由?(5分)
【說明書】
實施例1記載之壓感性黏著劑組成物在室溫所量測的黏度範圍為3,500cP至10,000cP;實施例2記載之壓感性黏著劑組成物在室溫所量測的黏度為12,000cP。(說明書其餘段落未揭示黏度數值)
擬答(得分目標70%):
(一)依據《專利法》第8條第1項,「發明人」係指對發明創作有具體貢獻之自然人;”ChatGPT”為生成式人工智慧(AI)電腦軟體,並非自然人。目前法院實務上美、歐、日及我國皆認AI不能被列為發明人。申言之,AI確可作為研發輔助工具(例如查詢文獻、生成建議),但其輸出結果之構思與技術方案之確定仍應源自人類研究者。若ChatGPT登記為發明人,將造成申請文件不符程式而導致形式審查不合格。
【發明名稱】
壓感性黏著劑組成物
【請求項1】
一種壓感性黏著劑組成物,其包含可交聯的丙烯酸系聚合物;多官能性交聯劑;及多官能性丙烯酸酯。
【圖式】無
(一)發明人在研發過程中,曾使用ChatGPT查找一般技術資訊。申請人於提交專利申請文件時,規劃將ChatGPT列入共同發明人,請從代理人角度提出相關建議。(5分)
(二)申請時說明書記載如下,將請求項1修正為「一種壓感性黏著劑組成物,其包含可交聯的丙烯酸系聚合物;多官能性交聯劑;及多官能性丙烯酸酯,其於室溫的黏度為3,500cP至10,000cP。」其修正是否超出,並請說明其理由?(5分)
【說明書】
實施例1記載之壓感性黏著劑組成物在室溫所量測的黏度為3,000cP;實施例2記載之壓感性黏著劑組成物在室溫所量測的黏度為13,000cP。(說明書其餘段落未揭示黏度數值)
(三)申請時說明書記載如下,將請求項1修正為「一種壓感性黏著劑組成物,其包含可交聯的丙烯酸系聚合物;多官能性交聯劑;及多官能性丙烯酸酯,其於室溫的黏度為3,500cP至12,000cP。」其修正是否超出,並請說明其理由?(5分)
【說明書】
實施例1記載之壓感性黏著劑組成物在室溫所量測的黏度範圍為3,500cP至10,000cP;實施例2記載之壓感性黏著劑組成物在室溫所量測的黏度為12,000cP。(說明書其餘段落未揭示黏度數值)
擬答(得分目標70%):
(一)依據《專利法》第8條第1項,「發明人」係指對發明創作有具體貢獻之自然人;”ChatGPT”為生成式人工智慧(AI)電腦軟體,並非自然人。目前法院實務上美、歐、日及我國皆認AI不能被列為發明人。申言之,AI確可作為研發輔助工具(例如查詢文獻、生成建議),但其輸出結果之構思與技術方案之確定仍應源自人類研究者。若ChatGPT登記為發明人,將造成申請文件不符程式而導致形式審查不合格。
專利代理人擬建議:申請人於說明書背景技術或備註敘述「部分技術資訊參考自 AI 工具」,以維持自然人作為發明人之名義。
(二)依據《專利法》第43條第2項,修正不得超出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依題意,原揭露只有「3,000 cP」與「13,000 cP」等兩項個別值,並未揭示或暗示「3,500 cP~10,000 cP」區間,即非由原揭露之兩項個別值可直接推導。是以,修正所任意設定新區間應屬新增技術內容,修正超出原揭露範圍。
(三)依據《專利審查基準》,若上、下限值皆於原揭露明確揭示者,合併形成範圍不屬超出揭露。依題意,原揭露中已明確記載「3,500 cP~10,000 cP」為一上、下範圍,且另有一具體實施例「12,000 cP」,若修正範圍為「3,500~12,000 cP」,則屬原數據可直接且明確推導之合理延伸,故修正未超出原揭露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