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里議定書之訂定,改良馬德里協定的許多內涵,請簡述其改良之6大重點。(15分)
擬答(得分目標 80%) :
按馬德里議定書於1996年生效,作為對原有《馬德里協定》的重大改良,旨在提升國際商標註冊制度彈性與普及性。依題意所問例舉六大重點如后:
1.基礎申請制度不再限於「註冊」後才能申請國際註冊,而改為「申請」即可作為基礎,降低門檻。
2.延長審查期限,成員國對國際註冊通知異議或拒絕的期限由12個月延長至18個月,部分情況可能更久。
3.語言選擇彈性,即允許使用英語、法語或西班牙語申請,提升使用便利性與國際化程度。
4.費用制度改良,採「個別費用制度」,成員國可依本國標準收取費用,取代原協定統一費率。
5.中央攻擊補救機制,若基礎申請/註冊於5年內被撤銷,國際註冊亦失效,但可轉為各國申請(稱為「轉換機制」)。
6.議定書制度更具彈性,吸引如美國、日本、歐盟等未加入協定者參與,擴大制度效益。
擬答(得分目標 80%) :
按馬德里議定書於1996年生效,作為對原有《馬德里協定》的重大改良,旨在提升國際商標註冊制度彈性與普及性。依題意所問例舉六大重點如后:
1.基礎申請制度不再限於「註冊」後才能申請國際註冊,而改為「申請」即可作為基礎,降低門檻。
2.延長審查期限,成員國對國際註冊通知異議或拒絕的期限由12個月延長至18個月,部分情況可能更久。
3.語言選擇彈性,即允許使用英語、法語或西班牙語申請,提升使用便利性與國際化程度。
4.費用制度改良,採「個別費用制度」,成員國可依本國標準收取費用,取代原協定統一費率。
5.中央攻擊補救機制,若基礎申請/註冊於5年內被撤銷,國際註冊亦失效,但可轉為各國申請(稱為「轉換機制」)。
6.議定書制度更具彈性,吸引如美國、日本、歐盟等未加入協定者參與,擴大制度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