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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_商標檢索及分析_申論題一

請利用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查詢:商標圖樣中以「勇」字為主要識別部分,於下列指定商品或服務,得否核准註冊?
(一) 指定使用於「T恤;外套;運動服;背心」等商品。
(二) 指定使用於「床包;棉被;門簾;毛巾」等商品。
(三) 指定使用於「籌劃宗教集會;代辦法會服務;舉行宗教儀式」等服務。
其原因分別為何?請簡要論述之。若您為專業的商標代理人,建議應以何方式順利取得註冊?
參考示意圖:
                                                                          
擬答(得分目標  70%) : 
(一)
指定使用於「T恤;外套;運動服;背心」等商品(第25類):檢索結果顯示「勇」字已被多件商標使用於服飾類商品,如「勇者」、「勇氣」、「勇牌」等。若申請商標僅為「勇」字或與上述商標恐構成圖樣競合,可能因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0款(混淆誤認之虞)而遭核駁。
代理人建議:除預取得已註冊或申請在先之商標權所有人同意外,建議「勇」字之外加入具體識別元素(如圖形、字體設計、複合詞),並投資於商品標示、廣告及行銷等實際使用,盼生第二意義(後天識別性)。
(二)
指定使用於「床包;棉被;門簾;毛巾」等商品(第24類):檢索結果顯示第24類以「勇」字為識別主體之商標較少,競合情形或較不明顯,但仍須注意是否與第25類服飾商品構成跨類混淆。
代理人建議:先進行完整檢索,確認有無已註冊或申請在先的近似商標。另除(一)建議事項仍屬有效外,亦可主張商品性質差異使消費者不易混淆。
(三)
指定使用於「籌劃宗教集會;代辦法會服務;舉行宗教儀式」等服務(第45類):檢索結果顯示第45類以「勇」字為識別主體之商標極少,幾乎無競合;蓋宗教服務概屬特殊領域,與一般商品或服務差異大,故「勇」字在此類服務中允具識別性,料無混淆誤認之虞。
代理人建議:  應可直接申請,強調服務性質特殊性及(以宗教團體背景)併附使用意圖與識別說明,強調毫無混淆誤認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