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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撞上商標牆-明星客串尚不敵藍能法

總部位於美國芝加哥的”Baron App, Inc.”公司經營「客串」(cameo.com)網站以銷售錄製明星視頻問候語為業務起家,20204月「CAMEO」成為美國商標(註冊號6026359)2025 10 ”OpenAI Inc.”公司在Sora模型服務中推出”Cameo”功能,也讓用戶使用產生AI驅動影片外觀或肖像。Baron公司於202510月對OpenAI公司提起商標侵權訴訟,同年11月一位美國聯邦法官發布臨時限制令(TRO),禁止OpenAI20251222日之前使用名稱「Cameo」。換言之,即使聰明的AI也可能撞上商標「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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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on公司主張「客串」視訊營收約30%發生在美國感恩節到聖誕節期間,在這個關鍵業務窗口得以阻擋OpenAI公司Sora中類似功能,有助於保護其品牌形象,防止其商譽遭減損(Goodwill Impairment)OpenAI則辯稱”cameo”是一個常見英語單字,此類通用名稱(Common Name)不應被壟斷。實務上,簡短、清晰且普遍名稱若有奇特意涵或已被長期使用,導致消費者可將該名稱與特定企業建立聯繫,該名稱就可受到商標權保護;多有世界級品牌(蘋果電腦、橘子電信、香蕉共和果服飾等)都建立在簡單日常用語,其等勢將竭力捍衛此類通用名稱。
源自80年前的美國《藍能法》(Lanham Act)迄今適用於保護商標權,當年立法者或未聞類神經網路(ANNs),但深知應保護品牌免受混淆或淡化。如今AI可能會顛覆從食品雜貨購物到電影製作的各種應用,但不能顛覆一基本法律問題:公眾是否誤認兩種產品有同一來源?只要答案是肯定或可能,那就打破身分識別界線。此案例顯示,傳統品牌/商標法與新一代AI驅動創意工具之間摩擦日益加劇,隨著越來越多公司推出生成式AI功能(複製形象或擬人化)圍繞命名、商標與消費者混淆的界限將更受到考驗。說到底,獨特名稱是一種資產,儘早爭取註冊商標才是正途,若只想「客串」使用一下,則難保不致招致商標侵權訴訟。

(部分摘錄GPT-4 答詢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