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涉及標準必要專利(SEP)中有關公平、合理與非歧視(FRAND)條款糾紛中,保密協議團體(Confidentiality Clubs)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密團保護敏感商業數據,例如許可協議、許可費率與談判記錄,同時允許在法庭上進行全面、公平之披露,限制授權律師與專家才能接觸到機敏資訊,確保專有資訊不被濫用或洩露給競爭對手,有助於有效裁決FRAND問題,並符合法院極力遵循之全球最佳實踐。
芬蘭諾基亞公司針對台灣華碩、宏碁及中國海信控股公司在印度德里高等法院提起兩項專利技術侵權訴訟,該等被視為SEP技術對智慧型手機、電腦與智慧電視等設備實現先進視訊壓縮技術至關重要,係符合通訊業界被廣泛應用的HEVC視訊編碼標準所必需。簡言之,諾基亞主要指控這些公司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在其電子產品中使用諾基亞持有的專利技術。2025年9月德里高等法院允許諾基亞提出建立「保密協議團體」申請作出裁定,以及華碩、宏碁、海信的內部代表參與該團體(要求在談判中披露對相應第三方授權協議),諾基亞必須全面披露所有可比授權協議,以確保授權條款符合FRAND原則的透明性。
說到底,印度法院透過允許內部代表參與保密協議並採取保障措施、允許有限編輯及要求全面披露類似許可,達到平衡各方利益;另駁回諾基亞要求全面限制被告內部代表參與保密協議的請求,因此該判決提供的機制既能保護機密訊息,又能確保訴訟程序公平性。
(部分摘錄 GPT-4 答詢內容)
芬蘭諾基亞公司針對台灣華碩、宏碁及中國海信控股公司在印度德里高等法院提起兩項專利技術侵權訴訟,該等被視為SEP技術對智慧型手機、電腦與智慧電視等設備實現先進視訊壓縮技術至關重要,係符合通訊業界被廣泛應用的HEVC視訊編碼標準所必需。簡言之,諾基亞主要指控這些公司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在其電子產品中使用諾基亞持有的專利技術。2025年9月德里高等法院允許諾基亞提出建立「保密協議團體」申請作出裁定,以及華碩、宏碁、海信的內部代表參與該團體(要求在談判中披露對相應第三方授權協議),諾基亞必須全面披露所有可比授權協議,以確保授權條款符合FRAND原則的透明性。
說到底,印度法院透過允許內部代表參與保密協議並採取保障措施、允許有限編輯及要求全面披露類似許可,達到平衡各方利益;另駁回諾基亞要求全面限制被告內部代表參與保密協議的請求,因此該判決提供的機制既能保護機密訊息,又能確保訴訟程序公平性。
(部分摘錄 GPT-4 答詢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