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德里高等法院於2025年11月就美國特斯拉公司(Tesla Inc.)控訴印度特斯拉電力公司(Tesla Power India)商標侵權作出判決,認定被告行為足對消費者產生混淆混認之虞(Likelihood of Confusion),故侵害原告在印度既有商標權及商譽與名聲(Goodwill and Reputation)。
法院指出原告美國特斯拉於2003年在印度註冊TESLA商標並自2006年7月起持續使用,其獨特「T」字標識(「T Logo」)在全球及印度均擁有TESLA商譽與名聲;被告印度特斯拉原主營電池產品,但使用 “TESLA POWER”、”TESLA POWER USA”商標,並註冊”www.teslapowerusa.com”、”www.Teslapowersusa.in”等網域名稱,更於2021年宣布進軍電動車領域,促使美國特斯拉於 2024 年發出停止侵權通知未果後提起商標侵權與假冒(Passing Off)訴訟。
法院指出原告美國特斯拉於2003年在印度註冊TESLA商標並自2006年7月起持續使用,其獨特「T」字標識(「T Logo」)在全球及印度均擁有TESLA商譽與名聲;被告印度特斯拉原主營電池產品,但使用 “TESLA POWER”、”TESLA POWER USA”商標,並註冊”www.teslapowerusa.com”、”www.Teslapowersusa.in”等網域名稱,更於2021年宣布進軍電動車領域,促使美國特斯拉於 2024 年發出停止侵權通知未果後提起商標侵權與假冒(Passing Off)訴訟。

依據雙方提交的資料,印度法院注意到原告的商標與被訴商標及產品類別均相同,銷售管道與消費群體也相同。因此,原告已初步證明其主張成立,足以獲得臨時禁制令。被告在訴訟最終裁決前,不得使用所有含 TESLA 的商標與網域名稱於生產、銷售或推廣與電動車相關的廣告。說到底,此案凸顯跨國知名品牌在印度市場的商標保護力,法院強調著名商標的保護範圍更廣,任何足以造成消費者混淆之近似使用都可能構成侵權。
(部分摘錄GPT-4 答詢內容)
(部分摘錄GPT-4 答詢內容)